⒈ 放在他人或他事之前。多指在待遇上占先。
例军人优先。
英have priority; take precedence;
⒈ 放在他人或他事的前边。多指在待遇上占先。
引毛泽东 《论十大关系》:“必须优先发展生产资料的生产,这是已经定了的。”
孙犁 《澹定集·<文艺评论>改进重点》:“本市创作,优先顾及,然不受地区限制。”
⒈ 在次序上先实行。
例如:「这件案子事关重大,必须优先处理。」
1.第一,筑城计划首次公开,原本打算等基础资源的生产规模在扩大一些之后再做这一事情,现在一下成了第三大筹措的工程,优先度紧排在水泥厂之后。
2.1914年法院撤消了一项起诉,宣布马可尼具有明显的获专利权的优先权。
3., 公路与公共交通哪个应获得优先资助?
4.即是说,在正常的法治社会,必须在立法和决策等关键环节确保教育的优先和至上地位,以使国家民族的百年大计贯彻通畅,无有中断易辙之虞。
5.上海市计生委官员将会上门拜访想要第二胎的家庭,并提供咨询与经济方面的建议。30年来,对于只是优先控制人口增长的计生委官员来说,这个转变颇富戏剧性。
6.当我讲给卡普听布鲁克林博物馆是怎么计划把大量的装饰物通过勃鲁姆拍卖掉的时候,他大吃一惊,脱口而出:“这也太欺负人了,就算他们想清理馆藏,也该先给我优先购买权啊!”。
7.制定每天的,每个星期的,每个月业务表,仔细地分配任务的优先级。
8.尽管存在安全关切,但在地方社区确定其优先重点时,水和灌溉系统的维修总是名列前茅。
9.尽管历史表明过去的国际私法从理论到实践都是国内法,并且在法律选择上必须保证国内法的优先适用,但由于其局限性与不合理因素的存在,法学界中主张内外国法律平等的仍不乏其人。
10.决定优先要点的原则重将来而不重过去重机会而不只看到困难选择自己的方向,而不跟随别人目标要高,要有新意,不能只求安全和方便。